【DR誤殺案】茶餐廳女東主疑療程後死亡 女醫生否認誤殺開審
發布時間: 2020/10/16 19:53
最後更新: 2020/10/16 20:02
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疑接受CIK療程後死亡,註冊女醫生麥允齡否認誤殺罪,案件今(16日)於高等法院開審。控方於開案詞指,肇事3名女顧客到DR醫學美容中心接受CIK療程,抽取血液培養後,再注射回身體。控方指3名事主疑遭注射受污染血液,茶餐廳女東主事後因敗血症休克致多項器官衰竭而死,其餘兩人身體受不同程度傷殘。控方指被告沒有向死者提及療程感染風險,以及作為癌症療法仍屬臨床試驗等,因其違反謹慎責任而構成嚴重疏忽,才導致死者死亡。
被告麥允齡(37歲),被控1項誤殺罪,控罪指她於2012年10月10日,在香港,連同周向榮及陳冠忠,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陳宛琳名陳愛蓮,即被告身為正式註冊醫生,代表銅鑼灣醫學光學美容有限公司及香港美塑醫務中心有限公司(兩公司同為DR集團一部分),負責向死者施用CIK療程(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/應用免疫治療)的產品,對死者負有謹慎責任。控罪指被告違反有關責任構成其嚴重疏忽,其疏忽是死者死亡主因。
控方開案詞指,死者陳宛琳(46歲)、學校清潔工黃鳳群(當時56歲)及教師王靜波(當時60歲)分別於2012年9月接受CIK療程,療程費用為5.9萬元。控方指健康人士毋須接受療程,作為癌症治療仍屬臨床試驗,須於血液或癌症專家監管下,以及於俱有醫院設備的地方進行,而非美容院。
控方指有關療程是先向病人抽取100至200毫升血液,然後於實驗室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(APSC)培植後再注射回身體,期間須進行細菌測試。控方指3名事主於同年10月3日分別返回DR中心進行注射,期間3人先後感到不適,包括手腳冰冷及疼痛、發震、發燒及暈眩,其中兩人曾被處方抗生素等藥物,3人最終分別送院治療。
死者送院後進行血液測試,並發現血液內含膿腫分枝桿菌,直至同月10日因敗血症休克致多個器官衰竭而死。另兩名事主黃鳳群則腳部受傷致影響步行,王靜波雙腿及右手4隻手截肢。
控方指醫生須就血液製品檢查實驗室報告,使用前確保有關製品注射時是否安全,不應只信任實驗室。專家事後曾到涉事實驗室檢取樣本,並發現有膿腫分枝桿菌。
控方質疑有關療程缺乏科學支持,被告受僱於DR醫學集團及獲發佣金,應向病人提及有關療程作為癌症療法仍屬臨床試驗,用於健康人士仍未經科學證實效益,以及施用時有感染風險等,控方指本案中3名事主均沒有被適當地告知有關事宜,
控方強調並非指被告有意圖殺害死者,而是被告對死者負有謹慎責任,而被告違反有關謹慎責任構成嚴重疏忽,最終導致死者死亡。控方指本案不只涉及賠償事宜,而是嚴重至須於刑事上予以懲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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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